公司理念
公司治理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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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指派副總經理暨財務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,主要職責如下:
-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。
-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-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。
-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-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。
-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、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。
-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。
-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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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:
- 民國114年5月新任之公司治理主管,後續將依據「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」之規定,於就任一年內完成十八小時進修課程。
履行誠信經營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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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指定總經理室為專責小組,隸屬於董事會,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,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、執行、解釋、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,並應定期(至少一年一次)向董事會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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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113年誠信經營相關情形:
- 113年訂立誠信經營守則。
- 會計制度、內部控制及工安課程等相關課程之教育訓練共計169小時。